2015年浙江海盐县卫生系统招聘护理人员13人公告(二)(2)
4.体检、考核。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50%,再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次序(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办法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由县卫生局组织。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人事人才网、海盐县卫生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
报考人员凭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护理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对象公告》发布以后如有放弃的,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7.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后到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公务管理科和海盐县卫生局人事科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下午(13:00—14:00)。
2.报名地点: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大楼312教室(宁波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
3.报考人员须按《招聘通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持学校盖章的本人《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进行报名。
4.报名时还须提交一份《报名表》(提倡打印)。《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照一张(打印的可为电子照)
特别提醒:
(一)凡《招聘通告》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和海盐县卫生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执行。
本次招聘的“招聘通告”、考生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都将在《海盐人事人才网》(www.hyrcsc.com.cn)和《海盐县卫生局网》(zjhyws.zjwst.gov.cn)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73—86035228、0573-8602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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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力社保局
海盐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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