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考核招聘80人公告(4)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与县教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其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考核招聘后的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人员身份。2015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所有资格证件,其中体育、通用技术和计算机学科教师可放宽到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秀山自治县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秀山自治县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3.秀山自治县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报名推荐表(2015届毕业生用)
4.秀山自治县考核招聘高中教师使用教材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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