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浙江舟山市经济信息中心招聘2人公告(第27号)(3)
五、考试方式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果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因报名人数较多而设定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网上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735,监督电话:0580-22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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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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