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建三江人民医院招聘17人公告(2)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实行加分制,具体条件如下:
(1)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护理专业本科加3分(需要出具毕业证或学校证明);
(2)执业情况:具有护理执业证书加4分,护理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而未注册人员加2分;
(3)建三江户口的毕业生加3分(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7日上午(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4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演讲(要求脱稿)及特长展示(器具自备)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了解应聘者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文体特长等综合素质。考生所得分数折算成40%为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4年12月18日上午(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加分项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2014年12月19日。
(六)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人社局和人民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管局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
(七)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录用。录用人员实行企业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发放标准比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本公告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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