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宜宾县人才交流中心考试选调卫技人员27人公告(4)
六、调聘
对拟调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批后,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聘有关规定办理调聘手续。被确定为调聘对象者,在我县商调函发出之日起60日内办理调聘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负责考试选调工作的部门应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宜宾县卫生局纪委:0831—6611170
宜宾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1—6613022
八、约定事项
此次考试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派遣至西南中西医结合医院服务满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流动。
九、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831-688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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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县人才交流中心2014年考试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宜宾县人才交流中心2014年考试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县卫生局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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