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运城垣曲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22名)(3)
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二)
根据《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公开招聘教师52名。
一、招聘计划
初中教师22人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1人、体育2人、美术3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1人。
幼儿教师30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
报考初中教师以及幼儿教师的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1983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资格条件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与专业相对应学科的一个岗位,或与教师资格证相一致的一个岗位,不能跨学科应聘岗位,不能应聘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音乐、舞蹈、美术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未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④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考试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总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笔试一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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