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衢州市衢江区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8人公告(2)
㈢笔试
1.笔试的时间:考生凭笔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暂定当天下午1:00-2:00。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2.笔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大楼25幢202、302教室。
3.面试对象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其个人荣誉、学业成绩、担任职务和品德表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考生进入面试的人数和免笔试考生进入面试的人数,原则上要按1:1的比例确定。如免笔试人数较少,可适当增加参加笔试考生的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数的3:1,至多不超过招聘计划数的4:1。
下午3:00左右,由招聘学校通知面试考生参加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和《考生面试须知》。
㈣面试
1.面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大楼24幢101、102、103、201教室。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思想等内容。面试思考和答题时间每人共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㈤预录用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用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者都是参加笔试的,笔试分数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或面试成绩相同者都是免笔试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综合其个人荣誉、担任职务、学业成绩及思想表现等因素决定录用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预录用者当场或在当天规定的时间内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其他
㈠资格复审。2015年7月中旬,对预录用者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
㈡体检、考核。体检、考核按公开招聘教师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和考核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和考核的不作递补。
㈢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聘用为在编教师,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实行人事代理制。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