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第二次招聘27人公告(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3日至12月26日。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的应聘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最初学历起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明(含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获奖证明、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上述应聘材料直接送到或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3楼311室),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6619,请标明“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字样。应聘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或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应聘材料原件于考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到我院人事处人事科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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