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第二次招聘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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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第二次招聘27人公告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创办于1957年,1998年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2005年,原广东机械学校、原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先后并入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院于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学院于2000年开始招收留学生,并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高校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学院目前拥有四个校区,设有17个二级学院和3个公共教学部,有普通在校生近21000人,共有60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此外,学院还下设高教职教研究所、民族研究所等多个研究机构。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校长培训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等。
学院的主要任务是为全省各级各类中职和高职院校培养师资。学院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力争建设成为国内同类院校领先的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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