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平阴县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22人公告(3)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由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专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对考核对象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
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后再组织进行体检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本通知书办理派遣、调动、聘用等手续。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计划、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31-87885887,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31-87883716。
本简章由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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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阴县委组织部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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