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岱山县赴浙师大现场招聘12名教师公告(2)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内,具体以12月13日当天电话通知的笔试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30%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70%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分数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岱山县教育局适时组织实施。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均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岱山县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岱山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县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待遇;公示期间,若遇举报,并经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且不再递补。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岱山县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4470603,监督电话:0580-4472740。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岱山县教育局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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