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宁津县卫生类专业人员招聘53人公告(4)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宁津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满,对合格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
确定聘用人员后,报考B类乡镇卫生院(合并类职位)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高分先选”的方式进行选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11职位为服务基层项目生计划(考生按照专业技术10职位总成绩排名进行选岗。如服务基层项目生计划取消,则计划划回专业技术10职位)。
七、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人事人才网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事人才网” (http://www.njrsrc.gov.cn)上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事人才网”。
咨询电话:0534-5216725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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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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