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名辅导员岗位人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均由笔试、面试组成。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占40%、60%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定于2015年1月10日在学院梅山校区举行。具体安排请自行关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会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定于2015年1月15日在学院梅山校区举行。具体安排请自行关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审验相关材料。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布成绩并备案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并予公布,各岗位的综合成绩将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由校长办公会议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和递补的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察由人事处负责进行。
(五)公示、录用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体检情况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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