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2)
二、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县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12月24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城县行政中心8楼)。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上交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如实填写《2014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到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
(2)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对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报考人数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对报考此次不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另选其他1个岗位报名。
4、考生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的对象、范围、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近期时事政治为主,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答题语种除报考驾驶员岗位考生可用维语答题外,其他考生统一使用汉语答题。理论测试得分与笔试加分成绩按30%比例计入考试成绩。
2、笔试加分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符合上述多项加分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书。
(3)取得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确定:按不低于1︰3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公安、纪检等部门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予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面试入闱人员空缺,可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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