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黔江区第四季度教师招聘74人公告(2)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重庆市黔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审批表》(附件2)或《重庆市黔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往届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学历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明及学籍证明等),并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原件,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出具区县主管扶贫工作的相关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材料。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0日-21日8:3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黔江区人民小学;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23-79230509,13609491616)
领取准考证:2014年12月26日(14:30—17:30)在区教委确认报考岗位后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收费: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27日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黔江区教委下属学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等)和专业科目测试(教育理论、新课改理念、学科专业知识、说课案等);报考其他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4年下半年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根据招录岗位的工作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面、基本功、实践经验等专业技术能力素质。分值分别为100分。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务费。
(三)面试
报考黔江区教委下属学校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详见《一览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凡考生有一科笔试科目缺考,不得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jhrss.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分值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考试考核总成绩并列时,按参加笔试成绩从高分到分依次递补(工程管理岗出现并列时,有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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