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非公企业服务中心招聘4人公告(2)
(三)面试。面试按照1:3比例进行,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由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工商业联合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经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见习)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有关要求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纪律。考生应本着诚信承诺原则,在公开招聘中凡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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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
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