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沧州市人民医院招聘15人公告(4)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沧州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前,由市人社局审核个人档案等材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成立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兆发 副组长:张彦龙
成 员:医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沧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主 任: 李建英 副主任:韩 雪
成 员:杨 建 张 伟 邢 玉
(三)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
组 长:桂 林
成 员:王闽建 信 巍
七、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2、沧州市人民医院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沧州市人民医院
2014年12月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