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桐庐县选聘3名政府雇员公告(2)
四、聘用及待遇
选聘单位与拟聘人选商洽、明确双方具体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县政府审批。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不进机关事业编制,不享受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在聘期内实行年薪制。本公告职位表中的薪酬为指导性标准,最终标准可于聘前商定。
五、其它事项
1.比选和审定过程中无合适对象的,职位可空缺。
2. 政策咨询电话:0571-64601080。
3.本公告由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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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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