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景宁县赴丽水学院招聘7名教师公告(2)
(二)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组织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下午1点开始。
面试地点:丽水学院东校区11A201、204、206、208教室。
面试方式:模拟上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城域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当年9月30日前取得聘用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未满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予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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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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