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仙居县招聘21名新教师(提前批)公告(2)
六、招聘办法
1. 笔试。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须3∶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笔试内容仅限学科专业知识,题型参照浙江省高考题型。卷面总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如面试入围,但放弃面试的,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
七、签约录用
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及合同。其他体检、考核、办理录用手续等工作同2015年新教师招聘一起按有关规定执行。
录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被聘用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工作一年内获得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合格证书,工作两年内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给予解聘。
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其他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违反有关规定的,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仙居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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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教育局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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