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沈阳市儿童医院用工招聘85人公告(2)
五、理论考试、面试时间
请考生在12月23日登陆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市儿童医院网站查看详细情况。
六、招聘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历和护理本科学历的考生报考,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优先录取。其它学历的考生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最终以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单位自行组织。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市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市儿童医院人事科 024-26217988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8:00-11:00 下午 13:00-16:00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