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葫芦岛市兴城市招聘145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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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葫芦岛市兴城市招聘145名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市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依据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经兴城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教师 145人。其中招聘高中教师30人(语文5人、数学2人、英语5人、物理5人、生物3人、地理3人、化学1人、政治1人、体育3人、信息技术1人、历史1 人),初中教师15人(语文2人、英语1人、生物3人、化学1人、物理1人、音乐3人、历史1人、政治1人、地理2人),小学教师 100人(班主任73人、英语12人、体育9人、美术1人、音乐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经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聘用人员。
7、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全日制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全日制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专业要求:
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小学班主任除外)。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申报小学除体育、音乐、美术以外的其它学科。报考者必须具有同等级别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高中、初中语文学科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代课人员报考要求:代课满5年 ,年龄在45周岁以下(限本方案公布之日前,不含本日),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代课人员只限报小学教师岗位,不得报考初中和高中教师岗位。
三、招聘对象
(一)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为兴城户籍,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为辽宁省内户籍(限本方案公布之日前,不含本日)。
(二)毕业生年龄控制在35周岁以下(限本方案公布之日前,不含本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招聘专业岗位数比例须达到3 :1,达不到该比例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4日——2014年12 月26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其中12月24日—12月25日受理师范类毕业生报名,12月26日受理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兴城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四家村东、辽宁财贸学院北侧)。
3、携带材料:(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或未就业承诺书;(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3)报名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