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政府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招聘9人公告(3)
六、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进入组织考察。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
七、体检
按事业单位公招人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聘用环节。
八、聘用
通过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与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签定劳动合同。如在组织考察、组织研究、体检等环节中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其他
公开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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