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清远市委农办招聘政府聘员1人公告(3)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三)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生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在清远市人才网网站公布。
五、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临时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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