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清远市委农办招聘政府聘员1人公告(4)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凡经发文聘用人员,其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才网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政府聘员手续,聘用时间从入职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无特殊情况不再续聘。
九、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清府办〔2012〕60号)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此公告由中共清远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生,电话336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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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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