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廉江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选调3人公告(2)
(三)体检、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廉江市人社局、广东省廉江市气象局组织,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2.体检合格者,由廉江市人社局、广东省廉江市气象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政审。
3.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对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取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均取消其录取资格,是否递补人选由廉江市人社局和广东省廉江市气象局研究确定。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人社局、广东省廉江市气象局反映。
(五)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办理录取手续。
2.被录取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的待遇按广东省廉江市气象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投诉电话:0759-6621276。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社局、广东省廉江市气象局。
(三)选调相关信息查询网址:廉江市人事信息网:ljrs.lian jiang.gov.cn 。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廉江市气象局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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