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重庆东南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人简章(2)
(二)考核
1.考核时间:2015年1月10日,上午8:30开始。
2.考核地点:重庆市东南医院
3.考核方式:采取面谈加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实践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心理素质、个性特长、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招聘考官组根据面谈和专业考核情况,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分值100分,考核不合格者(即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总成绩=考核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规定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养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网上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拟聘人员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公示完成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留学回国人员不能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特殊形式。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东南医院201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doc
重庆市东南医院
(联系电话:6885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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