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珠分局招聘100人公告(2)
(四)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我分局通知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核。主要考察、核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考核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和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无异议的,予以录取,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福利待遇约6万元/人/年(含单位和个人应支付的所有法定福利和法定保险)。
五、其他
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次招考过程需一定时间,期间相关通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方案由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珠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4368561、3436856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梁国玉 联系电话3436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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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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