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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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10人公告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招聘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数量
详见《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者请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283686177@qq.com (截止到2014年12月28日17:00前结束)
2.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成绩排名、学习经历、德才表现及获奖情况等综合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于12月31日前由学校通过电子邮件发给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的通知书。
3.面试: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包括讲课、答辩及实际操作。具体内容为所报职位的教学内容。
4.确定聘用人选:依据招聘计划,在讲课及实际操作均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书。
5. 体检:2015年8月下旬,安排到锦州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 聘用:体检结束后,经考核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打印的自荐材料(须本人签名)、研究生毕业院校认证的专业成绩单、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能反映自己学历、水平、能力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2.携带学校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须加盖毕业院校公章)。
3. 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违约责任全部由毕业生承担。
4. 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