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陕西蓝田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招聘5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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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陕西蓝田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招聘51人公告
根据西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发〔2014〕383号)要求,经市人社局批准,现将蓝田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我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共 5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
(二)应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我县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在职在册工作人员(已转正定级),并经所有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2006年2月6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人员外,具有市人社局核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定向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振兴计划招录到基层服务满三年可以报考单位所在镇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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