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阜平县金融服务中心招聘8人公告(2)
(三)体检
1、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阜平籍的、笔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年龄小的。
2、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
4、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五)公示
招聘办依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安置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保人社发【2011】70号文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纳入全额事业编制。聘用人员需填写《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录用后需在阜平县金融服务中心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办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2-722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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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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