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金华东阳中学新教师招聘12人公告(2)
(三)考试
1.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由市纪委参与监督,考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2.内容。2014年我市高中学校使用的教材。
3.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4.考试安排。现场资格确认后在东阳中学举行。
5.本次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教师招聘录用时有效。
(四)录用与签约
1.录用
(1)各学科最低录用分数线为70分;
(2)70分及以上者,根据本人填报的学科岗位,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的,专家组组织面试确定录用人员。
2.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5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签约
被录用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聘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不能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的不予签约。
四、就业安排
被录用人员应于2015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
五、其他事项
1.在录用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报考者有不符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3.在本次招聘中被录用的考生如放弃签约的,不得再参加2015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录用。
4、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录用后二年内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5.本公告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9328809 0579-89328819
监督电话:0579-86655668 市纪委 监督电话:0579-86655369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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