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龙岗区委党校招考1人公告(2)
3.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委党校招考辅助聘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身份证、户籍本、毕业证及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6)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明。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区委党校和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共同组织。
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人数3倍的将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初审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岗位业务水平。笔试分数合格线由区委党校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5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初审
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含验证证明)、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若职位有要求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所有资格初审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由报考者在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进入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五)面试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面试分数合格线由区委党校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对于没有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于有笔试的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与公示
体检由区委党校组织到区级人民医院进行。具有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按照深圳市招调工(干)体检项目、合格标准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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