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辽宁沈阳师范大学招聘71人公告(3)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
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点击下载>>>
1.沈阳师范大学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xls
2.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沈阳师范大学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