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宜宾市人社信息中心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3)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第一名的面试成绩存在并列的,则进行差额考察,择优聘用。
考察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被考察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情况等。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被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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