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第三次单位招聘10人公告(4)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和学校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有意应聘者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316-2083217(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11-88616769
学校纪监审室0316-2083414,208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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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4年第三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xls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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