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运城市委组织部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2)
(三)不得推荐报考人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的;
6、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7、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回避亲属关系的,以及其他在一起生活关系紧密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的方法与步骤
此次招聘共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8个步骤。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属于县(市、区)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开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总后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属于市直单位的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在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时,要对涉及到报名资格的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方可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介绍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同意报考的意见等内容。其他人员直接到市委组织部报名。
2、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按照报考条件和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公开招考领导组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达不到3:1比例时,依次减少其招聘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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