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次招聘4人公告(3)
2.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原件和复印件):
(1)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2) 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 身份证和户口本;
(4)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 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 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7) 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 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含答辩)和实操的方式进行。
(1)说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说课完毕进行答辩,然后进行实操考试。
(2)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代表和相关专业的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说课(含答辩)和实操的总分均为100分,各单项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说课(含答辩)成绩×50%+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同时须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 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
(六) 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实地或信函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 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 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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