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次江西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28人公告(3)
六、体检
(一)体检在我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300元,费用自理。
(二)体检有关安排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全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及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见习期12个月),其引进待遇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1、见习期12个月。
2、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3、档案由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代管。
4、其待遇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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