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慈溪市招聘69名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告(2)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1月25日8:30—1月30日17:00。报考人员登陆慈溪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2)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将直接审核报考者的相关原件。
(3)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1月3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三)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者于1月31日下午13:30—16:00到慈溪市卫生局(地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号,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户口簿(无生源地要求的可不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复审时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网上注册报名信息不相符者,为不合格。
(四)面试。面试时间初定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有关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笔试成绩的80%和面试成绩的20%计算总成绩,在总指标范围内,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若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次序。
(六)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七)体检。体检标准总体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其中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详见附件2),考察结果为不合格。
(九)聘用。考察合格者于2015年8月中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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