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兰溪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招聘2人公告(2)
4、由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报名受理及条件审核。
5、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40元。
6、符合条件的考生1月12日上午(8:30—11:30)携本人身份证到兰溪市交通运输局三楼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办公室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若已确认的公开招聘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取消该次招聘或核减招聘计划指标。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按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再按1:1的比例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七、录取人员待遇
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八、其它说明
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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