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温州住建委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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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温州住建委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12月31日讯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简称温州建校)是温州市住建委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9日——1月10日
咨询电话:0577-88102683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地点:温州市上陡门前庄路79号温州建校综合楼304室。
(2)函件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86904734@qq.com邮箱,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二张一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其中一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通过函件报名的报考人员,照片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技术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报考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温州建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温州建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的,须在考试前一天到温州建校领取准考证。
3.函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温州建校在报名结束后5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通过函件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还须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到温州建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不开考。
5.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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