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木里县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2)
3、资格复审
由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报名的考生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表》一份(贴上本人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1月11日在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在考察时由招考单位审查学历档案。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通过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形式由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名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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