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木里县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3)
(六)公示
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调离所聘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四、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522846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523154 (木里县人才办)
监督电话:0834-6522461 (木里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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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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