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东兴区从公立学校代课教师中定向招聘10人公告(2)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者。
三、报名事项
本次招考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登记时间内,将所需材料交东兴区教育局进行登记,待报名组审核汇总、公示登记人员信息无异议,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同时按规定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登记时间:2015年1月5日—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不含休息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二)报名登记地点:东兴区教育局。
(三)报名登记材料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代课学校和代课学校所在地中心校及现户籍所在地的中心校审核出具的《代课经历证明书》(见附件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乡镇(街道)和区的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证明,能证明代课年限的有效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2、有效证明材料:①代课期间的工资表;②领取辞退费的发放表;③教学统考成绩册;④其他能证明本人代课的有效材料。
3、代课物证材料复印件要求:①复印件一式三份;②在复印件上填写明确:复印日期、复印人签名、原件编号(如哪年哪月会计凭证页码等)、原件档案管理单位盖章(属教育单位的须经学校校长审核签字)。
4、报考者对报名登记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校长对报考者的工作经历、工作岗位的真实性负责审查,并向区教育局作出书面承诺。学校校长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报考人员信息公示:报名登记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东兴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scnjdx.gov.cn/00851820X/)另行通知。
四、考试
1、考试只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招考学科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则进行加试。
2、体检要求:体检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发[2004]295号)、川教发[2007]102号和川教发[2010]26号文件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据的结论为准。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通过东兴区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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