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东兴区从公立学校代课教师中定向招聘10人公告(4)
十、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正原则。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2、严肃招考纪律。招考工作人员和参加招聘教师的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予以相应处理。招考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纪律责任。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单位和组织概不负责。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东兴区公招村小教师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兴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议定。
本简章可登录东兴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scnjdx.gov.cn/00851820X/)查询。凡与本次招考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东兴区教育局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2288102 区教育局2272032
监督举报电话:
区监察局举报中心 2254444 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2248457
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227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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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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