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幼儿教师招聘13人公告(2)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1.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5年1月17日9:00—11:30
2. 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
3.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成绩将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面试环节分为专业测试、说课及答辩。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www.qdsnhrss.gov.cn)公布的面试工作方案。
1、教师专业测试
(1)根据招聘岗位特点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2)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教师说课及答辩
(1)说课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答辩主要考察考生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2)说课及答辩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20%,教师说课及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需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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