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85人公告
山东备考交流QQ群:84196602
备考推荐:201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2014山东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85人公告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和《关于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1月12日至1997年1月12日期间出生)之间;
(五)面向全国招聘,不限户籍;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七)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5年1月12日前取得。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由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1月12日为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