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丽水市委党校高学历人才招聘2人公告(3)
四、纪律与监督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33号
报名联系人:诸葛老师,咨询电话:0578-229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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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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