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亳州谯城区招聘15名城管执法人员公告(4)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考工作。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城管执法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533605(区人社局)
0558—5110827(区行政执法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8—5118606(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20107(区纪委信访室)
七、监督检查
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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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招聘城管执法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
亳州市谯城区城管执法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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